公 证 申 请 表
申 请 人 | 姓 名 | 性 别 | 出 生 年 月 | 工作单位(电话号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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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 请 事 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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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 事 人 对 该 公 证 事 项 的 意 思 表 示: | ||||||
1. 申请人在申请表上签名,表示对办该公证事项的自愿与申请。(如有需说明的内容请在说明事项中写明) 2. 申请人对所签订协议条款或申请的公证事项以及相关的权利义务关系必须明确后,才能在申请表上签名,否则请不要签名。 3. 公证事项受理后,申请人应按协议条款或签署的有关法律文书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 申请公证事项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可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
需说明事项:
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自然人签名法人盖章) | ||||||
接待人:
年 月 日
湖北省武汉市蔡甸公证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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