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陂公证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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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证明财产继承、赠与、接受遗赠公证事项收费的补充

发布日期:2015年07月01日 字体显示:  

证明财产继承、赠与、接受遗赠,按下列标准收取:

1、标的额20万元(含)以下部分,收取比例为1.1%20万元至50万元(含)部分,收取0.9%50万元至100万元(含)部分,收取0.7%100万元至300万元(含)部分,收取0.6%300万元至500万元(含)部分,收取0.5%500万元至1000万元(含)部分,收取0.3%收取;1000万元以上部分,收取0.1%

2、证明单方赠与或受赠的,按上述标准减半收取。

3、最低收取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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