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民朋友、各有关单位:
经上级机关批准,湖北省武汉市中星公证处、湖北省武汉市长江公证处并入湖北省武汉市江天公证处;湖北省武汉市洪兴公证处、湖北省武汉市钢城公证处并入湖北省武汉市黄鹤公证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机构名称
根据上级机关批复,原湖北省武汉市中星公证处、湖北省武汉市长江公证处变更为湖北省武汉市江天公证处。原湖北省武汉市洪兴公证处、湖北省武汉市钢城公证处变更为湖北省武汉市黄鹤公证处。
二、变更时间
自2025年10月1日起,原湖北省武汉市中星公证处、湖北省武汉市长江公证处正式以“湖北省武汉市江天公证处”名义对外开展公证执业活动;原湖北省武汉市洪兴公证处、湖北省武汉市钢城公证处正式以“湖北省武汉市黄鹤公证处”名义对外开展公证执业活动,原办公地址不变。原湖北省武汉市中星公证处、湖北省武汉市长江公证处的权利、义务由湖北省武汉市江天公证处统一承接,原湖北省武汉市洪兴公证处、湖北省武汉市钢城公证处的权利、义务由湖北省武汉市黄鹤公证处统一承接。
三、特别说明
原湖北省武汉市中星公证处、湖北省武汉市长江公证处、湖北省武汉市洪兴公证处、湖北省武汉市钢城公证处在此次调整合并前已出具的各类公证书,其法律效力不受本次机构调整影响,均可正常使用。
本次公证机构调整合并,旨在优化公证资源配置,增强公证供给,激发公证活力。武汉市公证行业将坚持公证的公益属性,坚守“崇法、尚信、守正、求真”的公证理念,整合公证机构的专业力量与服务资源,为当事人提供更新质、更优质、更高质的公证法律服务。
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湖北省武汉市江天公证处
湖北省武汉市黄鹤公证处
2025年9月30日